在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律师

解析:
在您着手在天津进行房屋购置之前,请您仔细了解并遵循以下关于购房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对于天津本地家庭户籍的居民来说,如果他们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并且在名下没有任何住房资产,那么除了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地区将允许他们购买两栋住宅房产;其次,如果天津本地家庭户籍的居民已经拥有了一栋住宅房产,无论是否携带未成年子女或者是集体户口,在除去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地区也只能购买一栋住宅房产;再者,如果天津本地户籍的成年人在名下没有任何住房资产,即使处于单身状态(包括未婚以及离异且无子女的情况),也只被允许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地区购买一栋住宅房产;然后,非天津本地户籍的居民如果有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同样可以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地区购买一栋住宅房产;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无论是天津本地户籍还是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只要他们能够提供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那么他们在滨海新区购买房产的数量就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档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六条  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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