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双方均属于城市居民这个情况,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事宜应该依据协议规定严格执行;然而,倘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便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恳请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依法做出裁决。
其次,假设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为该村庄村民而另一方并非,在此情景下,土地使用所有权将归属这位农民所有,而非农民者则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涉及到的土地属性为面向农民的农村承包经营性用地,分配方式应当以照顾女方权益为主导原则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