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律师

解析:
关于临时用地的办理程序如下:
首先,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向其所在行政区划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其次,由负责受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严格审查后的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批准。若条件满足且获得批准,则由该机关向申请人发放审批结果通知单或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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