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消灭吗律师

解析:
所谓抵押权的有效期,也就是依据当事人之间事先的协议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抵押权人可行使其抵押权益的有效时期,也被称为抵押权的有效期。这个期限对于设定抵押权具有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时效性规则是否能够适应于抵押权的情况。在我过现行的法律规范中明确指出,不动产抵押权的效力会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制约,当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抵押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注意: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公安局里面拘留人审问人过了24小时不让出门为什么?
下一篇:暂无